以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始于隋,因分科取士,故名。隋废九品中正制,文帝开皇七年 (587)定制,诸州每年贡三人,十八年诏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取士。至炀帝时置进士科,正式形成科举制度。唐朝于进
参见“礼部左丞”。
官名。金朝设于掖庭局、太后两宫,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秩从八品。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为太府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少卿一人主其事。官名。见“判太府寺事”。
个人或有关政府机构向皇帝检举、弹劾官吏或贵族的罪状。
官名。殷朝置。掌田猎。《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一五片: “王其田, 犬师匕”。
官库名。南宋置,隶四川总领所。
官名。隋朝门下省符玺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为符玺郎。
官名。西汉属少府,有丞主饼饵,与太官、导官俱掌宫廷饮食。东汉省令,汤官丞并属太官令。官名,两汉皆置,为少府属官,主酒,有丞。东汉省令,置丞,并入太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三·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420)于各王府置,掌文书处理。九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