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奏
官制用语。唐宋弹劾制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以及閤门、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皆称弹奏。
官制用语。唐宋弹劾制之一。凡台、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以及閤门、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皆称弹奏。
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掌理关于作战负伤的军人治疗与优抚方面的工作。知非子《金陵杂记》说:“专司收养受伤贼匪,为功臣衙。”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常副贰,位在丞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位列诸寺少卿之首。隋初因之,炀帝增为员二人,从四品。唐、五代沿置,
观察推官简称。
官名。辽朝置,掌勘箭等事。皇帝车驾远归,閤门使持雄箭,勘箭官持雌箭,比较相合,然后入宫。称勘箭。
西夏官位。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有德师、国师,皆与上等司等位。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羊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掌铸印信之机构。元朝始设,明、清沿之,均隶礼部。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置,掌刻印销印之事,秩正八品。设大使一员领其事,下设副使、直长各一员。明朝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1581)革
官名。唐朝将作监伊阳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设置年代不详。管辖吐蕃朵甘思 (今青海东南部、四川甘孜及西藏昌都地区) 之地及四川黎、雅地区。设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 捕盗官三员, 镇抚二员。
① 宋朝司封、司勋、考功、度支、金部、仓部、祠部、主客、膳部郎中之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佐理户部左曹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