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德院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皇帝最高顾问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有关皇帝及宪法附属法令并外交条约等事宜之审议。置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官十人。下设秘书厅,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官若干人。
官署名,清朝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官有:院长、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人,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秘书官十二人。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皇帝最高顾问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有关皇帝及宪法附属法令并外交条约等事宜之审议。置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官十人。下设秘书厅,置秘书长一人,秘书官若干人。
官署名,清朝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官有:院长、副院长各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人,秘书厅秘书长一人,秘书官十二人。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为宦官机构。真宗景德三年(1006),改为入内内侍省。参见“入内内侍省”。
官名。三国魏元帝咸熙元年(264)置,为诸王、公、侯、伯、子国属官。两晋、南北朝沿置。梁制,王国置者依国主地位高低,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其他则自选补。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九品上,北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余称署如故。官署名。唐置,掌管皇帝陵园墓地。《新唐书·百官三·诸陵台》:“诸陵台,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
官署名统称。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司所辖三部勾院、都磨勘司、都主辖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
官署名。元代于礼部置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主官有照磨一人,所属有典吏八人。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官署名,即中都官府,泛指京师诸官府。见《后汉书·孝和帝纪·七年四月》注。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一百五十人,为在掖庭织绫的工匠。
宦官职名。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设总督太监一人,掌管上林苑之事。下设提督太监四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数十人。分东西南北四围,每面方四十里,共设二十四铺,各有看守墙铺牌子、净军若干人。东安门外有
官署名。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九品。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又分设五断事司,各置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