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置司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二者或并设或单设,职掌完全一样。
军府名。即翊卫之府。参见“翊卫”。① 隋朝左、右卫置,分为左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各领开府府(骠骑府)、仪同府(车骑府),是为内府。唐朝十二卫皆置,左右卫领翊一、翊二两府,左右骁卫、武卫、
即“三司都磨勘司”。
官名,战国时齐置,掌接待四方宾客。《史记·滑稽列传》:“(齐威王)以髠为诸侯主客。”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普通六年(525) 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七班。
汉朝皇室及封君在汤沐邑内所得赋税收入,皆归其私有,供其日常享用,故称之为私奉养,不领于国家经费。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掌宫廷金银器皿制作。二十四年,改为金银器盒提举司。
官名。详见“左右中牧官都尉”。
官名。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寻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屯田郎。官名。梁、陈及隋初置,掌屯田政令。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
官名,汉置,为御史大夫(台)属官,掌察举非法等。《汉书·严延年传》:“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以选除補御史掾、举侍御史。”
见“宝谟阁”。官名,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宝谟阁是藏书的地方,内藏光宗御制。直学士是贴官,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顾问,享有超官阶优待。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宝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