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事参军事

录事参军事

官名。即录事参军。


官名。亦称录事参军,晋始置,本为公府官,非州郡之职。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有军而开府者置之。自东汉起州吏有主薄,亦掌文书之事。隋初合并州军府与州府两系佐吏,于州唯置录事参军,遂并主薄之职。唐制,州录事参军之秩较判司略高,上州从七品上,中州正八品上,下州从八品上。其职掌是分派吏员的工作,检察六曹吏员经办的文书、簿籍;审阅案卷,摘由编目;对吏员经办文书的违制、失误加以纠正。符载《江州录事参军厅壁记》说:“录事参军之于郡县,纲纪也,车辖也。纲弛则目疏,辖抗则载输,政之成败,亦由是也。”可见录事参军在整肃州政中具有重要作用。宋沿唐制,诸州置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纠诸曹延误、违失。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一度改录事参军为掾,建炎初复归。

猜你喜欢

  • 无害吏

    秦汉公文术语,用以说明官吏的品行和能力。历来注家说法不一,或以为通晓法律令,无人能与之相比,或以为持法公正,不以己意私怨枉法。指执法公正,不以私枉法的官员。《后汉书·百官五》:“凡郡国皆掌治民……秋冬

  • 左右小宫伯下大夫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属天官府,为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副职。任此职者见《周书·宇文神举传》:“保定四年(公元564年),进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治小宫伯。天和元年(公元566年),迁右宫伯中大夫。参见“

  • 太府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司长官,掌贡赋货赂,以供国用。设太府上士以佐其事,领玉府上士、内府上士、外府上士、左府上士、右府上士、缝工上士、染工上士等官属。周武帝建德二年(57

  • 治田

    官名。掌农业生产。一说即“司田”。《荀子·王制》:“相高下, 视肥, 序五种, 省农历,谨蓄藏,以时顺修,使农夫朴力而寡能,治田之事也。”于省吾新证:“治田即司田,《管子·立政》作申田

  • 总管六库郎中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 右神武军将军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神武军统兵官,肃宗至德二年(757)置二员,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置一员,为右神武军大将军副贰。辽朝亦置,为加官。

  • 汤沐邑

    周制,诸侯朝见天子时,天子在王畿之内赐其封邑,以供其膳宿和斋戒沐浴之用,故称汤沐邑。汉朝皇帝、皇后、公主以及诸侯王、列侯收取赋税以供其私人奉养的封邑,亦称汤沐邑。《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 “凡言汤沐

  • 皂服从事

    官名。北齐置。为州刺史属官,位在典签上。州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

  • 主骑都尉

    官名。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末,天水郡有骑都尉,治豲道县;安定郡有主骑都尉,治参县;似均为边郡主骑兵之都尉,而有固定治所者。

  • 天官府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为六府之首。以大冢宰卿为长官,设小冢宰上大夫、天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管宫廷供奉、侍御、警卫及全国财政收支,赋役调发,百官俸给等事务。在下“五府总于天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