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事参军事

录事参军事

官名。即录事参军。


官名。亦称录事参军,晋始置,本为公府官,非州郡之职。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有军而开府者置之。自东汉起州吏有主薄,亦掌文书之事。隋初合并州军府与州府两系佐吏,于州唯置录事参军,遂并主薄之职。唐制,州录事参军之秩较判司略高,上州从七品上,中州正八品上,下州从八品上。其职掌是分派吏员的工作,检察六曹吏员经办的文书、簿籍;审阅案卷,摘由编目;对吏员经办文书的违制、失误加以纠正。符载《江州录事参军厅壁记》说:“录事参军之于郡县,纲纪也,车辖也。纲弛则目疏,辖抗则载输,政之成败,亦由是也。”可见录事参军在整肃州政中具有重要作用。宋沿唐制,诸州置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纠诸曹延误、违失。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一度改录事参军为掾,建炎初复归。

猜你喜欢

  • 太监、阉人。《后汉书·黄琼传·上疏》:“诸梁秉权,俗宦充朝。”

  • 掌饮局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掌内府饮食。

  • 畿县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 东台

    ①西晋惠帝永安元年 (304) 留守洛阳的政权机构。时惠帝被张方胁迫西迁长安,“唯仆射荀藩、司隶刘噋、太常郑球、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为留台,承制行事,号为东西台焉。” (《晋书·惠帝纪》) 长安

  • 崇文观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祭酒。《三国志·魏明帝纪》: 青龙四年(236),“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官署名。魏明帝青龙四年始置崇文观,用来安置文学之士,王肃以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首领)。参看

  • 朱卷

    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墨卷)须由誊录入用朱笔誊写后送交给考官评阅,称为朱卷,以防考官认识应试者的笔迹之弊。

  • 前校令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与后、左、右、中并为五校。有丞,主领工徒掌修作事。成帝阳朔二年 (前22) 省。官名,西汉置。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

  • 行司农司

    官署名。金为司农司派出机构,设于宣宗兴定六年(1222),于陕西及河南三路置司,设官五员。哀宗正大元年(1224),归德、许州、河南、陕西各置司农司,设卿、少卿、丞,分别为正四、五、六品。卿以下轮流出

  • 宫闱司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宫中閤门之禁。设令、丞领司事。世宗大定二年(1162)改为局。参见“宫闱局”。

  • 长乐御府

    府库名,其官有令、丞,属少府。御府是太后的珍宝库。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长乐御府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