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录事司

录事司

官署名。金、元均置。管理城市民政。金置于诸府、节镇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元置于路、府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


官署名。金置于诸府与节镇,掌同警巡使。设录事一人,秩正八品;判官一人,秩正九品;下设司吏,户一万以上者设六人,不及一万户者依次递减。元置于路府治所,秩正八品,掌城中户民之事。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侯、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达鲁花赤一人,省司侯,以判官兼捕盗之事。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附郭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惟独杭州因南宋时设若干厢,元代废厢,特设四录事司,后省并为左右两司。

猜你喜欢

  • 路织染局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织染缎匹。设官有局使、副使各一人。

  • 李

    官名。同“理”。掌治狱刑罚。相传大禹时皋陶曾任此官。《管子·法法》: “皋陶为李。”尹如章注:“古治狱之官。”

  • 翰林院勾当

    官名。宋代翰林院设此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总管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见《宋史·职官六·内侍省》。

  • 法直官

    官名。①唐朝亦称府院法直官,为节度使或副大使知节度事属官,置一人。②宋朝刑部置,掌抄录各地旬奏大辟人数,检查旬奏情况。③宋朝大理寺置,二员,掌检选律条,以供断狱,以幕府、州县官充。官名。宋制大理寺与刑

  • 王府护卫

    官名。清置,亲王府二十人,世子十七人,郡王府十五人,长子十二人,贝勒十人,贝子六人,公主四人。分为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掌随护宿卫。

  • 侍书学士

    官名。元置,属奎章阁学士院。秩从二品,员额二人,掌为皇帝进讲史书。

  • 宫府寺

    官署名。即太子家令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改家令寺。参见“太子家令寺”。官署名。其长官称宫府大夫,从四品上,总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掌管饮食、仓储等事,“皇太子出入,则乘

  • 猛安

    官名。金朝置,原为女真部落统军首长。金建国后,成为统领女真千户的千夫长称号,也用为荣誉爵号。官名,金置。金代部族之长称孛堇,行军则称猛安(清朝改译作明安),既是组织名,也是该组织的首领。《金史·百官三

  • 库部给事中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库部曹监督政务的官员。《魏故恒州治中晋阳男王君墓志铭》: “曾祖定国,圣朝库部给事中、河内太守。”(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六)

  • 特勤

    官名。此为突厥语的音译,以称可汗的子弟。位在叶护、设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