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勋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承造各种冠服。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三百十三人。
官名。三国吴置,秘府属官,典掌秘府所藏图籍,多选用文学之士,或作为起家之职。《二国志·薛综传》: “(薛)莹字道言,初为秘府中书郎”。官名,三国吴置,属秘府,掌秘府所藏图书秘籍。《三国志·吴书·薛综传
监狱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监禁被判处徒刑和拘役的陆海空军人及视同军人而设的专门监狱称为军人监狱。但实际监禁者也不全系军人。不过其羁押人犯以男性为限,女犯则寄禁于普通监狱。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宝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正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三品。置司卿、少卿各四员,丞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233)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北魏末置。与左大都督同为军事行动的副长官,辅佐主帅统领大军,位在左大都督下。《周书·寇洛传》: “太祖至平凉,以洛为右大都督。”
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学道或学院每届乡试前巡回所属,以科考甄别学生,以选送优等的生员参加乡试。在明代又称决科。
官名。“组”指丝编之绳。《周礼》天官有典丝之职,“凡饰邦器者,受文织丝组焉。”即凡掌理修饰官府器物的官吏,可以取画有彩色的缯,经刺绣的锦、丝线、丝绳。北周分《周礼》典丝的职任,置织组中士,正二命;织组
清代生员名目之一。康熙时因筹饷需要,特许由捐纳而取得府州县学生员的资格。此种生员称为例生或饷生,不久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