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置,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无专设的职官,由堂官酌情委派寺丞、博士、典簿、赞礼郎、读祝官等管理,掌管坛庙的修整及祭祀工程等。凡大工程由太常寺咨工部办理,小工程由本署自行办理。
泛指在朝廷任职的大臣。《国语·晋语四》:“胥、籍、狐、箕、栾、郤、柏、先、羊舌、董、韩、寔掌近官。”韦昭注:“十一族,晋之旧姓,近官朝廷者。”泛指经常接近帝王的官员。《后汉书·杨震传》:“公府外职,而
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隗嚣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上将军隗嚣、白虎将军隗崔、左将军隗义、右将军杨广、明威将军王遵、云旗将军周宗等告州牧、部监……”
官署名。明朝专指少数民族地区归附地区所置的卫所,包括都司。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都督 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并赐给敕书印记。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以少数民族首领为其世袭长官,称都
官署名。西晋置,属御史台,掌监察京畿以外诸军府长官。设侍御史掌其事。东晋、南朝宋、南齐沿置。梁、陈不详。
官名。即都官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都官郎中为司仆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都官郎中”条。
见“内三院大学士”。
官名。① 即“太中大夫”。②金、元、明文散官名。金、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明为第十六阶。金从四品上; 元从三品,宣授; 明从三品,加授。官名,即太中大夫,“大”通“太”。秦始置,汉、魏沿置,掌议论。
吏员名。宋初置于州、县,见“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