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馆纂修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清末中央各部院、各省督抚及顺天府之附属机构。宣统元年十二月(1910)奏设。机构、职官无定制,一般在京各衙由丞参督管,各省由司道督管。职司有关该衙该省筹备宪政事宜的执行与统计。(1)清末法部筹
皇帝的印称玺,根据用印的不同,分为六种,即六种印,称为六玺或天子六玺。秦始皇首用六玺,汉因之。六玺是:皇帝行玺,用于封命;皇帝之玺,用于赐诸侯王书;皇帝信玺,用于调兵;天子行玺,用于征大臣;天子之玺,
官署名 宋徽宗宣和四年 (1122),宰相王黼力主联金伐辽,取燕京,乃于三省置,有关对辽作战之事。皆由其专掌,而不经枢密院。六年罢。官署名。宋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宰相王黼力主联金伐辽,恢复燕云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券书契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
女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女正职官”。
汉朝军中幕僚名,掌参议军事。《后汉书·窦融传》:“王莽末,青、徐贼起,太师王匡请融为助军,与共东征。”
官名合称,即左监和右监的简称。秦置,汉因之,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官名。① 明清布政使司之职官。明洪武十四年 (1381)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后改从四品,无定员,皆因事添设,分司督粮道、分守道。清初沿设,称为守道。有通辖全省者,有分辖三、四府州者,因时裁设,
官署名。宋朝于各重要州府置,掌制造军器等物。初隶军器监,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并入军器所。官署名。1、宋朝的军械制造所。《宋史·职官五·军器监》:“建炎三年,诏军器监并归工部,东西作坊、都作
官名。见“左右骁骑率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