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大臣
官名。清康熙(1662—1722)间置。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兼充,无定员。掌乾清门内侍卫、司员诸务,实际即统辖内廷事务,并常日侍直于皇帝左右。逢皇帝出宫巡幸,与领侍卫内大臣任后扈大臣。并兼管奏事处事务。乾隆以后,蒙古王公递摄其职。
武官名。清置,与领侍卫内大臣同为侍卫处的长官。由王大臣内特简,无固定员额。掌翊卫近御并兼管奏事处事务。昭梿《啸亭续录》卷一:“御前大臣……代宣王言,名位优要,仿两汉大将军之制,而亲谊过之”。
官名。清康熙(1662—1722)间置。由王公大臣内特简兼充,无定员。掌乾清门内侍卫、司员诸务,实际即统辖内廷事务,并常日侍直于皇帝左右。逢皇帝出宫巡幸,与领侍卫内大臣任后扈大臣。并兼管奏事处事务。乾隆以后,蒙古王公递摄其职。
武官名。清置,与领侍卫内大臣同为侍卫处的长官。由王大臣内特简,无固定员额。掌翊卫近御并兼管奏事处事务。昭梿《啸亭续录》卷一:“御前大臣……代宣王言,名位优要,仿两汉大将军之制,而亲谊过之”。
官名。战国楚置。掌监督饮食卫生。《新序·杂事四》: “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则庖宰、食监法皆当死”。官名,西汉置,为宫官,掌监御用膳食。《汉书·霍光传》:“(昌邑王)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食监奏未释服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
西汉宫中女官名号,秩视百石。女官名,汉置,为十四级中的最低一级之一。《汉书·外戚传》:“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皆视百石。”注曰:“涓,洁也,无涓,言无所不洁也。”《后汉书·皇后纪》注说:婕
官名,明置,尚饮局、尚食局(皆属光禄寺)均有此官,为该局主官。见《续文献通考·职官六·内侍省、宣徽院》。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右护卫改为金吾右卫,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 下辖千户所。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汉置,掌屯田的军官。骍马,在玉门东北。见《居延汉简·释文》。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职事学录。参见“学录”。
官名。明清吏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媒氏下士二人,掌理万民之婚姻。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司媒上士正三命;司媒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之媒氏。北周提倡婚嫁务从节约。《周书·武帝纪》载建德二年(公元573年)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