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副使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废。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废。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①官名。南北朝置,亦称典签帅或签帅、主帅。原为州、府掌管文书的佐吏。《南史·恩幸传》:“故事,府州内部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
宋朝侍郎右选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耕种,禁杀牛马,禁贩私盐和酒等。其佐官有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钩盾令,员一人,秩二百石。鸿池,池名,在洛阳东。官名,汉置,属少府钩盾令,俸二百石,掌鸿池。鸿池,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官名。即侍御史之临时奉命督军者。《晋书·职官》: “东汉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置督军御史,事竟罢。”东汉末及三国魏、吴,以兵事日多,亦或置之。官名,东汉光武始置,即侍御史奉命临时督军者,掌监察军队
辽朝职官类名。属南面官,非常设官,皇帝临时差遣官员,平理庶狱、采摭民情。有分决诸道滞狱使、按察诸道刑狱使、采访使。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次官,置一员,正九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① “殿中尚书”、“副中郎”简名。②南朝陈王国官名,九品。③辽朝殿中司属官。属南面朝官。官名。辽置,为殿中司的主官。见“殿中司”。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为六府之首。以大冢宰卿为长官,设小冢宰上大夫、天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管宫廷供奉、侍御、警卫及全国财政收支,赋役调发,百官俸给等事务。在下“五府总于天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