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御史长史

御史长史

官名。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如中丞,哀帝建平二年(前5)复故。元寿二年(前1)更名御史中丞为御史长史。东汉复名御史中丞。至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复置御史大夫,并置长史,然别置御史中丞。


官名,西汉置。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元寿二年,改御史中丞名御史长史。东汉复称御史中丞。献帝十三年置御史大夫,也置御史长史,且别置御史中丞。《后汉书·百官三·御史中丞》:“御史台率”注引《魏志》曰:“建安置御史大夫,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后汉书·百官三·御史中丞》,参看“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条。

猜你喜欢

  • 布政使司杂造局

    官署名。明置,掌杂造器物。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 瓦里

    管理奴隶的机构。始于契丹遥辇氏时期。于越释鲁遇害,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淳钦皇后时析出为著帐郎君,世宗下诏免之,其后凡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于此。各宫帐、部族皆有瓦里。官署名。辽置,掌管

  • 判都水监事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为都水监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水监复置都水使者为长官,遂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主官。见“都水监”。

  • 商部律学馆

    清末商部所辖机构。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招工律、保险律、报律、各国通商条约,译出后,审慎采择,参以中国律例,编成条款。设总纂、纂修官各二人,以本部司员兼任。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

  • 周朝天子册命诸侯臣子时颁赐的玉器,作为册封的凭信。《诗经·大雅·荡》: “锡尔介圭。”

  • 乡遂组织

    西周春秋时期国野制下社会的主要结构。西周时在商代“族尹”和“里君”两种不同的行政管理形式的基础上,在王畿和诸侯的封国中划分国野两大区域,国指王城和诸侯的国都,但国也可包括四郊;郊外为野。上层贵族居于城

  • 猛震将军

    见“十猛将军”。

  • 行京兆尹事

    代行京兆尹职事。京兆尹掌治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 中尚方令

    官名。三国魏分尚方令置,七品; 西晋沿置,东晋复并一尚方令; 皆隶少府。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令,隶少府监。唐朝复名中尚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令。参见

  • 殿直都知

    官名。即殿前承旨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