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食监
官名。北魏置。为后官女职,典御膳烹制。《张安姬墓志》: “年廿,蒙除御食监,厉心自守,莅务有称。”(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三之二)
官名。北魏置。为后官女职,典御膳烹制。《张安姬墓志》: “年廿,蒙除御食监,厉心自守,莅务有称。”(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三之二)
官署名。清初内务府所辖机构。阿敦,满语意为牧群。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 (1661)改是称,隶内务府。掌管理、供养御厩、马厂之马匹驼只及稽核刍牧事宜。以大臣、侍卫等管理,无定员。康熙十六年 (16
官制用语。明朝凡幼童、白丁和商贾以捐纳而得入监为监生者称俊秀。或称“例生”。大都不入国子监读书,只候凭票选官。清朝专指汉人无“出身”而入仕者。武生行伍就文职者亦视于此。其捐输官职,止授从九品或未入流。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神策军大将军下。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威海卫管理公署”。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三千匹以上不足五千匹者为中监,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所属有主簿、录事、府、史、典事、掌固。
见“封桩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掌客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西边诸国使臣来朝的接待和安排。下设西掌客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宋末年始置,全称为提举御前军器所,领制造兵器之事。南宋改置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
副职。《周礼·天官·大宰》: “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贾公彦疏: “谓小卿副贰大卿。”
官名。北宋前期中书五房皆置,选前资令录充任,掌承受、批凿圣语,押定敕草,点检书写熟状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