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伎术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置,其秩上州正九品下,中、下州均从九品下,掌教本州医学生,巡疗州境疾病。
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由原户部司务厅及督催所改设,隶承政厅。掌收发京内外各项公文函件,督催各司办理文件和查核销号事,并管理本部一切杂项事务。设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处内分置京文股、外文股、督催股、庶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依转班之缺分而授官之例。参见“转班”。北洋政府军官、军佐任用方式之一。凡上校以下各级军官,具有宪兵学识的,得改任相等的宪兵军佐,称为转补。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孙权置。《三国志·朱治传》:“建安七年,(孙)权表治为九真太守,行扶义将军。”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朱治传》:“建安七年,权表治为吴
官名。明朝管理全国道教事务衙门道录司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置,左右各一人,从八品,以道士为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袍”。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户曹清吏司”。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赞佐营务,参画机宜。
明朝为总督、巡抚之代称。清朝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清代称提督为军门,如总兵加提督衔的,也尊称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