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教习
学官名。明于翰林院始置教习。清末官学教师通称教习。在同文馆、时务学堂、京师大学堂等学校并设总教习一人,相当于校长或教务长。
学官名。明于翰林院始置教习。清末官学教师通称教习。在同文馆、时务学堂、京师大学堂等学校并设总教习一人,相当于校长或教务长。
银行名。其前身为大清银行。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初改组为中国银行。次年四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分为六十万股,每股一百元,政府先认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职官。额设六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名,汉哀帝时置,为哀帝太后属官,掌中安宫财物,秩中二千石。《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帝太后称中安宫……并四太后,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
清朝地方府、州、县辅佐官对主官之尊称。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职官。额设六人。佐郎中理司事。②清末学部会计司之职官。额设二人。佐郎中理司事。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
王号名,三国魏置,文帝封鲜卑大人轲比能为附义王。《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延康初,比能遣使献马,文帝亦立比能为附义王。”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设。额设满十人,蒙古、汉军、汉各二人。分隶内阁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正六品。掌勘对、检校之事。例以典籍、中书等升任。官名。清朝内阁置此
官署名。清朝太医院所属机构。掌为本院选补医官。设教习二人,由御医、吏目内选充,负责传授医术,培养医官人才。初进太医院之医生及医官子弟先进厅学习,无年限,遇医官缺出,经考试顶补。清太医院内部机构。设教习
官署名。北齐置, 设都尉。 管理母羊之牧养。隶太仆寺司羊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