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旗
武官名。明置,属千户所,地位在百户之下,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参见“卫所”。
武官名。明置,属千户所,地位在百户之下,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参见“卫所”。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掌饮膳好事金银,隶宣政院。置提领、副使各一员,秩从七品。官署名。元置,属宣政院,秩从七品。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置提领、副使各一人。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中部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阉官传》:“(苻承祖)因事为阉人,为文明太后所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官名。明太祖洪武七年 (1374) 于各公主府家令司置,一人,正八品,佐家令总管公主府事务。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职官亦随改。
内务府掌仪司所属机构。清置,掌供应祭礼,筵宴及宫内所需各种果品。设掌果、副掌果各二人,司果执事十二人。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彭祈碑阴》有客曹史,掌宾客之事。
见“纠察在京刑狱司”。
官名。即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或称“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等事”。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始置,以朝臣及閤门祗候以上充任,后罢武臣提点。掌提辖诸县刑狱、兵民、贼盗、仓场、库务,兼管沟洫河道之事。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小司乐中士”置,仍属春官府,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乐部中大夫”。
官署名。元朝始设于太宗时,置所于新卫,收贮山东、河北钱粮,以供军用。宪宗二年(1252),忽必烈采姚枢建议,于汴、卫等地设五军储仓,统之于都转运使司。七年,使司罢。世祖中统二年(1261)复置。
官署名。北宋置,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设提点一人,以内侍充任; 监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初隶开封府,神宗熙宁八年 (1075),改隶三司。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入内内侍省。哲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