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下士佐官,员二人,正二命。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 掌军法事务。
官名。即“法部大臣”,清末法部长官。详“法部大臣”。官名。清末置,由法部尚书改称,见“法部”。
官名。北齐置。见“驼牛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赈务处。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赈务处组织条例》亦置赈务处,直隶国民政府,掌理各灾区赈济及善后事宜。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下设三科:总务科掌理会计、
官署名。金朝地方军事机构。统领本路军兵。设都统、副都统领本司事。太宗天会十年(1132)由南京路平州军帅司改置,治辽阳府。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襄理税务之事。伊犁、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一人,秩七品。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积庆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
官名。明代置于州县,掌税收之事。参见“税课司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