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轮
官名。清末海军技术官。正三品、正四品不等。同治(1862—1874)、光绪(1875—1908)年间筹办海军,除置管带等战官外,另设管轮等艺官。光绪十四年(1888)《北洋海军章程》规定,大舰每舰置总管轮一人,由游击、都司充; 全军置总管轮(即“提标管轮”)一人,参将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巡洋、长江两舰队与最大舰只海圻均置总管轮一人,正参领充。掌理、稽查轮机事务。
官名。清末海军技术官。正三品、正四品不等。同治(1862—1874)、光绪(1875—1908)年间筹办海军,除置管带等战官外,另设管轮等艺官。光绪十四年(1888)《北洋海军章程》规定,大舰每舰置总管轮一人,由游击、都司充; 全军置总管轮(即“提标管轮”)一人,参将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巡洋、长江两舰队与最大舰只海圻均置总管轮一人,正参领充。掌理、稽查轮机事务。
即金字圆牌。见“牌符”。
官名。见“尚书左选郎中”。
即“博尔赤”。
官名。北洋政府于审计院设置审计官十五人,协审官二十七人,须得年满三十岁以上,曾任荐任官以上满三年而有成绩,或在专门以上学校学习政治、经济学三年以上毕业并任行政职务满一年以上者,由院长呈请大总统任命,分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于开封府置。掌检覆抄札、打量界至,领福田院,支贫子钱等事。四年罢,绍圣元年(1094)复置。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户部银行设。总行设北京,重要商埠、省城设分行。经理银行一般业务,并代国家发行纸币、经理国库之权。置正监督一人,副监督一人,理事四人。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各分行设
西汉末年反王莽军头领于匡自称辅汉右将军。参看“辅汉左将军”条。
北宋陪都。又称北京。仁宗庆历二年(1042),以大名府为北京。其官属有牧、尹、少尹,司录、户曹、法曹、士曹、司理参军及文学、助教。七年,又置北京留司御史台。牧、尹以下官职掌,与开封府全同。尹阙则设知府
官名。汉置太子厩长及丞,为太子属官,属太子詹事。东汉属太子少傅,秩四百石,主车马。
即“固山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