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
官署名。明洪武六年(1373)于吏、礼、兵、刑、工五部下分置,为各部属部之首,并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员额不定。十三年,户部改原属下五科为四属部,亦置为属部之首。遂定制六部各总部分设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主事员额视事之繁简有差。二十二年,吏部改置为选部,户部改置为民部,礼部改置为仪部,兵部改置为司马部,刑部改置为宪部,工部改置为营部,遂罢。后再改为各部所属清吏司。
官署名。明洪武六年(1373)于吏、礼、兵、刑、工五部下分置,为各部属部之首,并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员额不定。十三年,户部改原属下五科为四属部,亦置为属部之首。遂定制六部各总部分设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主事员额视事之繁简有差。二十二年,吏部改置为选部,户部改置为民部,礼部改置为仪部,兵部改置为司马部,刑部改置为宪部,工部改置为营部,遂罢。后再改为各部所属清吏司。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额定一百五十六人,从三品。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专城协领五人,主要设于东北地区,制如城守尉、防守尉,均专城办事,亦由驻防将军、副都统兼辖。余为一般协领,分布在各省将军、都统
清朝皇族的女儿称“格格”,意为“小姐”,其封爵等级有五:1、郡主,2、县主,3、郡君,4、县君,5、乡君。不入五等爵的称“宗女”。见《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格格”条。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京外各衙门笔帖式及天文生、各旗印务笔帖式照咨补放,铨选笔帖式各缺,考补贴写中书、库使。置经承、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
群吏,百官。《国语·周语上》: “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1、泛指胥吏(小官)。《史记·夏本纪》:“俊乂在官,百吏肃谨。”2、泛指百官。《国语·周语上》:“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
见“协理大臣”。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官名,清朝道光年间,
膳部郎中、员外郎统称。
官名。西域诸国置,或分左、右,佩汉王朝印绶。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侍君王沐浴。《韩非子·内储说下》: “僖侯浴,汤中有砾,僖侯曰: ‘尚浴免则有当代者乎? ’”官名。秦置,掌沐浴之事,属少府。汉以后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