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南纰波
官名。吐蕃官,赞普近侍官。
官名。吐蕃官,赞普近侍官。
职务清闲的官。唐代白居易《赠吴丹》诗:“终当乞闲官,退与夫子游。”
官名。别火的意思是改火。我国古代有改火的习俗,即规定某日要熄灭旧火,另生新火,以辟除不详,预防疫病,而且必须以原始的钻木取火法来生新火,并举行有关的仪式。此种习俗先秦时已流行。《论语·阳货》:“君子三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盐铁、度支、户部置巡官或推官,以京朝官充任,分领各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属司隶校尉,掌都官文书,下有典郡书佐,每人各主一郡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佐吏名。汉置,属司隶校尉,职掌同都官从事史而地位稍逊。参见“都官从事史”。
官署名。北宋初置,设武德使、副使为正、副长官,掌皇城出入管篇木契及亲从官、亲事官名籍,并以武德卒潜察臣民动静。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改为皇城司,使名亦改。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其官有使一员,正三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见《金史·百官一》。官署名。金置,掌劝课天力田之事。泰和八年(公元1208年)罢,贞祐间复置,设使一人,正三品;副使一人
官署名。金朝置。掌酿酒及税收。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课二万贯以上之地。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副使、小都监各一员,司吏三人;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副使各一员,司吏三人;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司吏二人。
东宫属官。北魏初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七品上,后期未见。
匈奴侯名,为匈奴异姓大臣,位次左骨都侯,佐王领兵。还有右尸逐骨都侯。详“单于”条,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