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置,为中垒校尉的属官,掌领兵,秩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名,辽朝置,掌皇太后宫诸司之事。见《辽史·百官志》。
官名。乡里低级官吏。春秋时齐国置。《管子·立政》: “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 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 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
官名,三国蜀置,为参军之长,掌参谋军事,为丞相府高级属吏。《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初,仪为先主尚书,琬为尚书郎,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仪每从行。”
官署名。县少内别称。战国秦置。县府储存钱财的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可(何)谓府中?唯县少内为府中,其他不为。”
官名,东汉末年置,为丞相之副,佐丞相行职事。丞相,掌佐天子处理政务。《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六年春正月,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置官属,为丞相副。”丞相副,即副丞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司长官,掌边境关门,京都城门及皇宫宫门的启闭,并发放过所 (通行凭证) 。下设小司门上士以佐其职,领掌节中士、宫门中士、城门中士、司关中士等官属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无定员。掌催办文书,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亦称 “奏事官”。额设六人,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掌传递外廷章奏。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