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户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为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宣德八年 (1433) 增一人,专理黄册。万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户科亦设二人。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四年 (1665) 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秩正五品。掌稽核财赋,注销户部文卷之事。
官名。明清户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为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宣德八年 (1433) 增一人,专理黄册。万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户科亦设二人。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四年 (1665) 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秩正五品。掌稽核财赋,注销户部文卷之事。
官署名。①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 (郎中) 为长官,管理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 (北魏及北齐初年属七兵尚书)。西晋武帝太康 (280—289) 中分为左、右两曹,东晋南朝仍并为一曹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刑狱听讼等事。太祖神册五年(920)始设皇都夷离毕。后置院,设夷离毕、郎君、敞史、选底等职。官署名,辽朝置。掌刑狱,如同汉官的“刑部”,掌刑法审判等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
西周时称宗族的君长,负责同宗族内的事务。《六年琱生簋铭》: “琱生对扬朕宗君其休。”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太仆寺为司驭寺,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名。左翼、右翼各为户部所属京城税关之一,各设监督一人以为主官,由内务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任。所属各有经承三人。
满语官名。又作“一齐下库”、“伊齐辖库”、“寺依一齐下库”、“寺依一齐虾库”。汉名为寺正,即清朝大理寺之职官。满语官名,汉名为“寺正”。明清皆置,为大理寺属官,掌刑法审判。“一齐虾库”是满语的音译,也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鼓人中士六人,掌鼓,用于祭祀、军旅、田役等。北周春官府乐部中大夫所属有司鼓中士,正二命;司鼓下士,正一命。职掌同《周礼》中的司鼓。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仪所,置典仪正一人,秩正九品,掌陈仪式之事。其副职有典仪副一人,秩从九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设置,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法制局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草拟并修订法律条例案;二、保存法律、条例的正本;三、整理及刊行现行法规。设局长一人,管理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