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总科郎中
官名。明洪武六年 (1373) 置,二人。十三年罢。
官名。明洪武六年 (1373) 置,二人。十三年罢。
官署名。即“理刑清吏司”。
官署名。元朝置,与左警巡院合称左、右警巡二院。官员设置、职掌见“左警巡院”。
官名。晋初设置,是与东閤祭酒相对应的官,见“东閤祭酒”。
官署名。北齐尚书省有左户曹,掌全国公私田宅租调等事。见《隋书·百官中·尚书省》。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六品。
见“翼长”。
见“酒课提举司”。官署名。元置,属户部。掌酒醋榷酤之事。置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二人,从六品;副提举二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二人,司吏五人。后省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其他员额如故。
官名。金朝置。重臣死后,皇帝派出为死者祭奠的大臣。亦称敕祭使、敕葬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长官,亦省称大司徒,员一人,掌民户、土地、赋役、教育、仓廪、关市及山泽渔猎等方面的事务。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地官府”。官名。北周依
官名。北魏置,见“帐内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