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忒学
学校名。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掌教授托忒文及翻译托忒文书之事。由唐古特学司业、助教兼管。另设兼教官二人,学生八人。
官学名。清置,掌教习托忒文及翻译托忒文字文书。由唐古忒学司业、助教兼管,另设兼教官二人,学生员额八人。参见“唐古忒学”。
学校名。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掌教授托忒文及翻译托忒文书之事。由唐古特学司业、助教兼管。另设兼教官二人,学生八人。
官学名。清置,掌教习托忒文及翻译托忒文字文书。由唐古忒学司业、助教兼管,另设兼教官二人,学生员额八人。参见“唐古忒学”。
官名。京辅都尉府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一员,从四品。
官名。西周置。武职。职掌不详。武官名。商代有亚,常奉王命出征或射猎。西周时有走亚,《询》有“成周走亚”(载《文物》1960年第2期),是受周人控制的殷遗民,所掌则不详。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指儒生出身的官吏。《汉书·朱博传》:“文学儒吏时有奏记称说云云。”
官名。北魏置,负责皇帝的禁卫。多由宗室或鲜卑拓跋族人充任,是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官品令为从四品上,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武官名。北魏置,领羽林以掌宿卫。《魏书·刘尼传》: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只称户部。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留南京之
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即总领之意。东汉以后或用作“录尚书事”的省称。“录”的意思是“总领”,如“录尚书事”,意即“总领尚书事。”“录”始于东汉,但仅限于“录尚书事”,未见“录”其他事。《后汉书·章帝纪》:“行太尉事节乡侯憙
见“牌”。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的副长官,位佐领之下。亦为骁骑营之下级武官。满语称为“分得拨什库”。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骁骑校。每佐领下设一人,计满洲六百八十一人,蒙古二百零四人,汉军二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