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寇将军
官名。将军名号。三国魏置。晋、南朝宋省、置无常。宋八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骁雄将军等号。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阶。北周定为二命。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其后,晋和南北朝多沿置。
官名。将军名号。三国魏置。晋、南朝宋省、置无常。宋八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骁雄将军等号。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中,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阶。北周定为二命。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其后,晋和南北朝多沿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司长官,掌诸侯朝觐礼仪。下设小蕃部下大夫、小蕃部上士、小蕃部下士以佐其职,领掌交上士、司匡上士等官属。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
任官制度。又名历事。明朝国子监监生坐堂到一定期限后,分拨各衙门历事。有历正、杂历、长差、短差之分。正历、杂历、长差期满即可补官,短差或材力不及者仍回监坐堂读书。
郡分职吏名。汉置,见“市掾”。
宫苑名。五代后唐置,备游幸,及供进蔬果。设官不详。
即“太子少傅”。见“宫衔”。
官名。元宣徽院所属有丰闰署,秩从五品,掌岁入刍粟,以给饲养驼马之事。设令丞为正副主官,各一人,以达鲁花赤监督;下设直长一人。
海关工务部的长官。见“工务部”。
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见“海事部”。
国君或皇帝赐吏民爵位。战国时秦国制定二十等爵,以奖励军功、事功。秦及西汉沿之,依爵级赐与田宅,享受减刑、免役待遇,或有权役使无爵平民,及以爵位赎罪、赎免奴隶等。公大夫(七级)或公乘(八级)以上为高爵,
见“十威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