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辅佐。《左传·哀公十八年》: “使帅师而行,请承。”
辅佐。《左传·哀公十八年》: “使帅师而行,请承。”
官署名。明朝户部置。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收存浙江、河南、山东并北直隶真定府解到丝绵花绒,南直隶池州府、扬州府岁解土丝等物。官库名。明置,掌贮丝绵、布匹。以备各项奏讨及供内官之冬衣、
官名。宋置,为御药院的主官。见“御药院”。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潜夫论·劝奖篇》。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置翰林学士后,又置此于金銮殿之西,随皇帝所在,选取便稳者,大抵召入一、二人至五、六人不等,亦有以鸿儒硕学、经术优长、访问质疑为皇帝所礼者。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官名。吐蕃官,赞普近侍官。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大历二年(公元767年)诏举,杨膺及第。
官署名。参见“柔远清吏司”。
官署名。北魏置,隶太仆。南朝梁、陈亦置,隶尚书省驾部。北齐、隋迄唐宋,皆属太仆寺,置令、丞,掌诸杂车及驯驭之法。唐朝下置府一员、史二员、典事四员、掌固六员、驭士一百七十五员。宋朝仅存其名而无职司。官署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或士人欲见宰相、执政,须将本人名刺、门状递呈本府书司值省官,称为下呼召。候呼召时,即随其引导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