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承审员

承审员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管辖的第一审民事、刑事案件,均由县知事审理。助理审判事务的有承审员,员额至多三人(地方事简的可以不设),由知事选谙熟法律者为之,审判案件,由县知事与承审员共同负责。承审员之下,并得设书记员一至三人及承发吏、检验吏等,均受县知事与承审员的监督。国民党政府时期,在未设地方法院的县亦设承审员以佐助县长掌管审判事务。属于初级管辖案件由承审员独自审判,由其本人负责,属于地方管辖案件,得由县长交由承审员审理,由县长与承审员共同负责。

猜你喜欢

  • 黑云氏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 外城巡警总厅司法处

    同“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参见该条。

  • 虎牙大将军

    将军名号。东汉光武帝时有虎牙大将军盖延,见《后汉书·光武帝纪》。杂号将军名,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壬午,以大将军吴汉为大司马,偏将军景丹为骠骑大将军,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偏

  • 中书差侍郎

    官名。南朝宋置,值西省,又掌诏命。见《宋书·百官下·中书令》。

  • 典南袍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因南王早死,附于北王统下。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袍”。

  • 记言

    史官的别称。《汉书·艺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所以“记言”便成了史官的别称。

  • 行人

    官名。《周礼·秋官》属官有大行人、小行人,掌迎送接待宾客之礼。春秋战国各国多设行人,掌朝觐聘问,常任使者。秦、西汉初有行人令,为大行令(典客)属官,掌接待少数民族宾客。西汉诸侯国亦置行人,东汉省。十六

  • 典东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厨”。

  • 给事中

    官名。秦始置。西汉因之,为加官,位次中常侍,无定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御史大夫、三公、将军、九卿等亦有加者。加此号得给事宫禁中,常侍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每日上朝谒见,分平尚书奏事,负责实际政务

  • 亲府

    军府名。即亲卫之府。参见“亲卫”。①隋朝左右卫置,下领开府府(骠骑府)、仪同府(车骑府),是为内府。唐朝左右卫所置五府之一,每府中郎将一员、左右郎将各一员、兵曹参军事一员、校尉五员,每校尉有旅帅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