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表
官场用语。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晋书·卫瓘传》: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素微,抗表固辞,不许。”
官场用语。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晋书·卫瓘传》: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素微,抗表固辞,不许。”
官署名。北洋政府原在财政部设置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财政部呈请改设全国烟酒事务署。次年一月十五日公布《全国烟酒事务署暂行编制章程》•规定其
官名。东汉灵帝所置西园八校尉之一,掌统帅中央兵。八校尉为上军、下军、中军、典军、助军、佐军、左、右校尉。见《通典·职官十六·诸校尉》。武官名。东汉末置,见“西园八校尉”。
官名。东汉末期置。《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五年》: “(曹)操还军官渡,阎柔遣使诣操,操以柔为乌桓校尉。鲜于辅身见操于官渡,操以辅为右度辽将军,还镇幽土(胡三省注: 今使鲜于辅还镇幽土,故以为右度辽将军
见“征收课税所”。
官名。西汉平帝置,《汉书·萧由传》:元始(后1—5)中,“复为中散大夫,终官。”东汉隶光禄勋,秩六百石。无员,与光禄、太中、谏议大夫及议郎等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置,多
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马军统兵长官。宋朝沿置,一员,掌禁军马军诸指挥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为三衙长官之一,地位颇重,俗称马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品序在正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
即“镇守海口屯储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礼部膳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置。北宋前期为
官名。① 与少师、少傅并称三少或三孤,位居其末。相传西周已置,辅助太师、太傅、太保辅弼君王。《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后不置。北周复置三孤官,与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并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