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枢密院事”简称。
见“监试”。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在武昌路复置监司,称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监治武昌、岳州、常德、兴国、靖州等路,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额定三十人,上三旗每旗设十人。每以五人轮值,充“直班门笔帖式”,于守卫之景运门、隆宗门、后左门、后右门办理文书事务。参见“直班门笔帖式”。
清朝印信之一种。凡文职佐杂官以及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用之。木质。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较低级的官吏所用的印。《清会典·铸印局》:“文职佐杂,及无兼官兵马钱粮之武职官,所用木钤记,均由布政司发官匠刻给
即“太子少傅”。见“宫衔”。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腌制干肉,《周礼·天官》: “腊人,下士四人,府二人, 史二人, 徒二十人”, “掌干肉, 凡田兽之脯腊胖之事。 凡祭祀, 共豆脯, 荐脯
官名。春秋时齐国等置。掌理山林禁令。《国语·齐语》: “山立三衡。”
官名。明朝设此官,负责漕粮监押运输等。详见“漕台”条。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江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参见“肃政廉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