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县市财政机关,掌管县市财政、收支、公产、营业管理等;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名。民国五年改各省巡按使为省长,为一省之行政长官。国民政府在军政、训政期内,设省政府委员会,置主席一人,委员五至七人,处理省政。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规定省政府设省长一人,任期三年,由
官名。辽朝北面官,宿卫司官员,在总知宿卫事下。官名。辽代宿卫司长官之一,位在总宿卫事、总知宿卫事之下,掌宿卫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宿卫司》。
教育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原隶大学院,大学院改为教育部后改隶教育部。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的《教育部大学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其职务为决议全国教育及学术上重要事项。委员
元、明、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元朝始署于翰林院,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明朝设于翰林院、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清朝设于内阁、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如对外行文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诸王府及侯、丞相、检点、指挥的属官。属于天王府及诸王府的,分别以王号为称,如典天厨、典东厨、典北厨、典翼厨、典燕厨、典豫厨,侯以下直称为侯典厨、相典厨、检典厨、指典厨。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左外兵曹,“掌河南及潼关以东诸州丁帐,及发召征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国民党政府任用人员考试中的一类。包括普通行政、财务行政、外教行政、法院书记官、监狱官、警察行政、卫生行政、建设、统计及会计、审计等各种人员考试。其应考资格如下:一、高级中学毕业;二、曾在机关服务三年以
参见“十骁将军”。官名。梁置。为百号将军之一,拟官六品。见《隋书·百官上》。参看“骁雄将军”条。
官名。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五代后唐始置。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等充任。另或置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充任,则不带“使”字。并置巡检都监、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若三班使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