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及皇太后宫官员。掌护卫事,分左右。
官名。清制,亲王府、世子府、郡王府、长子府、贝勒府、公主府等,都有护卫,各府人数不等。护卫分一二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见《清史稿·职官四》。
官名。辽朝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及皇太后宫官员。掌护卫事,分左右。
官名。清制,亲王府、世子府、郡王府、长子府、贝勒府、公主府等,都有护卫,各府人数不等。护卫分一二三等,一等从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从五品。见《清史稿·职官四》。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均工中士,正二命;均工下士,正一命。《周礼》无此官。《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大司农属官有均输令丞。”北周是仿照均输令丞之职来设置均工的。掌均输之事。参见“均输令丞”。
官名。唐初有甲铠署,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改为甲坊署。设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出纳甲胄 、綅绳、筋角、杂作及工匠。所属有监作二人,府二人,史五人,典事二人。宋不置,金亦于军器监置甲坊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官名。掌君王饮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右御、冶工言王曰: ‘臣闻人主无十日不燕之斋。’”陈奇猷注: “右御当系典饮食之官。”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于各王府置。设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七品。翌年,改参军从五品。九年,改参军府为长史司,参军为长史。
晋王国郎中令、中尉与大农合称。陆机曾任吴王郎中令,为王国三卿之一,潘尼《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说:“帝曰尔谐,为王卿士,俯偻从命,奚恤奚喜。”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改陆军部的航空署为航空委员会,改隶军事委员会。设主任一人, 中将级; 副主任二人,少将级。其下设一室三厅:参事室,有参事三至四人,上校或中校级。三个厅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西汉置二十人,属少府,掌若卢狱中的库藏兵器和弩射。参看“若卢”条。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的侍从武官,属戟楯虎贲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