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押官

押官

军职名。唐初,缘边军镇每五百兵士置一人,为统兵官,任期随兵交替。宋朝属都一级统兵官,受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承局之下。


(1)武官名。唐置《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千人置子总管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2)低级军职名。宋代马步军“都”一级编制中有押官一职,在马军由军使、副兵马使管辖,在步军由都头、副都头管辖,地位在承局之下。

猜你喜欢

  • 太常寺丞

    参见“太常丞”。官名。汉制,各主官之下都有丞,既为主官的副职,也是衙署内部的事务官。北齐太常寺设卿与少卿外,仍有丞,为太常寺卿的佐官,与少卿职权无甚区别。历代沿置,至清乾隆以后才改为属官。参见“太常寺

  • 良酝令

    官名。隋朝光禄寺置为良酝署长官,二员,从八品,文帝开皇三年 (583)改隶司农寺,十二年复隶光禄寺,炀帝大业三年(607)增为正七品。唐朝沿置,正八品下,掌供五斋、三酒。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八年

  • 内郡

    亦称内郡国。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以外的郡国,与缘边诸郡即外郡相对而言。内郡和边郡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如成帝时,内郡举方正,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

  • 供膳

    杂任职名。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二千四百人,太子家令寺食官署置一百四十人,掌供膳食之事。

  • 闰察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京察、外察之外的考察,凡执政者欲对官吏有所驱除时则行。万历十三年(1585)废。

  • 长流贼曹参军事

    官名。南北朝诸府长流贼曹长官。亦称长流贼曹参军、长流参军或长流参军事。

  • 大丧史

    官名。春秋时陈国等置。掌丧葬礼仪。《陈大丧史高钟铭》:“陈大丧史仲高作铃钟。”

  • 高等审判分厅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 文学卒史

    官名,秦及汉初各卿及郡国皆置,主文学、教育、掌管学校,教授诸生,或掌典章故事,侍从顾问。后渐为文学掾史代替。《史记·滑稽列传》:“武帝时,征北海太守诣行在所。有文学卒史王先生者,自请与太守俱……受之文

  • 行台省度支尚书

    官名。隋朝行台尚书省置,一员,视从三品,掌同度支尚书,兼掌都官、工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