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相
任宰相之职。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亦习称拜相。
任宰相之职。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亦习称拜相。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秩从五品。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官同“大都回回药物院”。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
官名。见“公府法曹”。
官名,宋孝宗淳熙十年(公元1188年)置。位次于学士和直学士,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焕章阁学士”条。官名。见“焕章阁”。
官署名。辽南面京官,置处置使。
参见“功论郎”。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右帐内府领兵长官,置二员,正五品上,掌领府事及亲兵,侍卫陪从。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十人(第一、第二科各四人,编案处二人),奏补。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
官名。战国楚置。《楚高罍铭》: “楚高,右征尹。”
官名。东晋、南朝置。掌饲宫廷用马,隶门下省。隋沿北齐制,置骅骝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