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盗步军校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康熙三十四年(1695)设。正五品。满洲旗各三人,蒙古、汉军旗各一人,于各旗步军校内派委。掌率捕盗步军三百二十人,以缉捕盗贼。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康熙三十四年(1695)设。正五品。满洲旗各三人,蒙古、汉军旗各一人,于各旗步军校内派委。掌率捕盗步军三百二十人,以缉捕盗贼。
官名。①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宪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旧名,二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为司刑员外郎,咸亨元年(670)
秦代考课官吏在品德方面的标准。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记载,五善指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五失指奢侈超过限度,妄自高大,擅自决断,犯上弗知害,轻士人而重钱财。
官署名。西汉属太仆,有长、丞主之,掌舆马。东汉省。官署机构名,西汉置,属太仆,掌养御马。其长官称监长,副长官称监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承华五监长丞。
官名。西汉置云垒长及丞,属左冯翊,所掌无考。
官署名。宋初三司置,掌下卸、搬运纲船所运物品,领厢兵装卸军五指挥,设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时拨隶司农寺。
官署名。又作支承所。金朝置,属太府监。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设都监二员领所事,秩正九品。官署名。又名支承所,金朝置,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其官有都监二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三国魏置。统兵,职掌同将军。参见“护军”。官名,三国魏置。掌护诸将或领兵作战。
即“札萨克达喇嘛”。
官名。突厥别部典兵者。《新唐书·太宗诸子常山王承乾传》:“又好突厥言及所服”,“曰:‘使我有天下,将数万骑到金城,然后解发,委身思摩,当一设,顾不快邪!’”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煎熬硝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