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置,为临时机构,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改为常设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各官署长官兼任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十五年罢,二十三年复置,隶宣徽院,掌收存济宁等处粮食,以供酿酒所用。置达鲁花赤、令、丞各一员。
宫苑名。五代后唐置,备游幸,及供进蔬果。设官不详。
即“导官丞”。
官名。 西周置。 乐官。《辅师簋铭》:“荣伯入右辅师。王呼作册尹册命曰:‘更乃祖考司辅。’”
①军事编制,五代后唐始置。隶军下每军十指挥,置指择使为其长官。宋沿置,上隶于厢、军,下领五都。②官名。辽朝置。圣宗统和六年(988)以宋降军分置七指挥统领,各分左右厢,号称归圣军。太平天国亦置。初于*
官名。① 《周礼》地官大司徒属员。中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国家教育法令,组织三年一次的大比会试; 分配土地; 考稽人民户口; 划分政区,任命官守;规定贡赋税收; 受理民众狱讼; 考察官吏政绩等。②西
官署名。①战国时燕、秦等国置。掌工官。亦以代称其长官。燕国铜象尊刻铭有“右府尹”。《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② 即右千牛卫。唐高祖武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
官名。辽太宗时改夷离堇为大王,分领北大王院(五院部)、南大王院(六院部),同时亦改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其官署称乙室王府,地位较大王院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