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法曹从事”。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官名。三国吴置。统无难士,负责侍卫帝王,亦用于征战。分置左、右部,各以无难左、右部督领之。地位颇重要,孙虑曾以右将军为之。官名,三国时吴置,掌护卫皇帝,领无难士。《三国志·吴书·孙和传》:“权欲废和立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400)置,职比中散大夫,无常员。后罢。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每月掣签一次,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出钱请免抽签,指定某处候补者,称指省或指分。清制,设有补授实缺的官员,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人,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
参见“三事”。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
官名。梁皇弟皇子府始设,见“王府记室参军事”。
见“资善堂”。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如秘书、书记、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外文翻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