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醢令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升为正七品。唐朝沿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掌醢署长官,一员,从六品,三十年复置光禄寺,改署令为署正。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升为正七品。唐朝沿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掌醢署长官,一员,从六品,三十年复置光禄寺,改署令为署正。
官名。唐置,为盐院主官,掌卖盐。见《旧唐诗·食货志上》。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相一人。汉初称丞相,景帝中五年改丞相曰相,俸二千石;初只统众官,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守。有长史,如郡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国”条。官名。汉初始置
参见“吏部左侍郎”。
元朝官署名。秩从五品,隶内正司,掌中宫百工制造,设于仁宗皇庆元年 (1312)。置令一员,丞二员。官署名。元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置,属内正司。秩从五品,掌营缮杂作之役,设令一人,从五品;丞二人,
百官族姓之长。《诗经·小雅·天保》: “群黎百姓”。郑玄笺: “百姓,百官族姓。”《国语·楚语下》: “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西周时管理统治部族
见“东路蒙古军元帅府”。
见“使院牙职”。
官署名。明朝置,隶兵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1522—1566)中革副使,掌收存毛袄狐帽、胖袄裤鞵等物。
北齐并州尚书省属官。《北齐书·张保洛传》:“康德,代人也。历数州刺史,并省尚书,封新蔡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