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太史局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仿北宋差大两省官提举司天监例,置为太史局长官,以权侍郎充任,领观测天文、考定历法之事。
官名。宋代置,属秘书省。元丰改制后,废司天监,改立太史局,主官为太史令。高宗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改设提举太史局为主官。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仿北宋差大两省官提举司天监例,置为太史局长官,以权侍郎充任,领观测天文、考定历法之事。
官名。宋代置,属秘书省。元丰改制后,废司天监,改立太史局,主官为太史令。高宗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改设提举太史局为主官。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金石录》二○《彭祈碑阴》有车曹史,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各种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内外春冬衣、时服,绫、罗、纱、縠、绵、布、鞋、席、纸、染料,市舶、榷货务、三府公吏。
官名。“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之简称。为明朝值班文华殿,负责奉旨缮写书籍工作的职官,从七品,无定员。参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
官名,秦汉皆置,为皇后属官,掌中宫币帛钱财等,与东汉中宫私府令所掌同。有丞,皆宦者任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长官,掌南院从军之政令。其佐官有南院统军副使、南院统军都监。见《辽史·百官志一》。官名。辽置, 见“南院都统军司”。
宋朝主管官员带“提点” 衔的各种机构简称。为提点在京寺务所、提点中太一宫所、提点建隆观所等。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正一命。
见“长信寺”。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7),置司武昌路(今湖北武汉),监治武昌、岳州等路。二十五年,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