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① 司隶校尉属官“部郡从事”的省称。②晋朝诸郡属官,掌督察非法。官名,汉置,又名州从事,即州刺史的从事。每郡国一人,掌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另外,还有治中从事(功曹从事)掌州选署及众事;簿曹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在同品秩官缺上之迁转。凡内外官入于月选之调班者,有对品调用,即同品互易地方;对品调闲散用,即才力稍有不及以同品而事少之缺调补; 照级调别项杂职用,即正印官才力不足则以同品之佐
官署名。西夏中等司。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一作春衣。孝文帝改定内官时,与女酒、女食等视五品。见《北史·后妃传上》。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于将作司置,正五品,佐卿、少卿掌司事。洪武元年(1368)改将作司隶工部,六年改司正六品,司丞品秩亦随降。十年罢。
① 官名。宋朝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登仕郎设,为从八品寄禄官。②散阶称号。明朝置,为文职正八品之升授,属四十二散阶之第三十五阶。清朝沿之,为文职正八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十五阶。又,清初武职中属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詹事府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詹事府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詹事府,但只设主簿一人,实无所职掌。
肃政廉访司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