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学院
官名。清雍正四年,改督学为提督学院,每省一人,掌本省学校政令等。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官名。清雍正四年,改督学为提督学院,每省一人,掌本省学校政令等。见《清史稿·职官三·提督学政》。
文书名。清朝使用的下行文。凡提督、巡抚行文守备、千总即用此。
见“两京郊社丞”。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设谒者台后置,五十员,正九品,寻改为登仕郎,量事大小,受命出使。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庆历八年(1048)置,以武臣观察使充任。
内职掌名。隋太卜署所属有男觋十六人,掌巫术。
官名。明初户部浙江部、刑部浙江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浙江部”。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二年 (724)置于东都洛阳明福门外。参见“丽正修书院”。
官名。辽朝置。太祖神册五年(920),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主刑狱。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负责审判事务。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教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