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辖军器所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
官名,汉置,为长安县四尉之一,掌郊区西部和北部的治安。《汉旧仪下》:“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官名。北齐司州有东西二市,置东西二市署以管理市场贸易。主官有令及丞 。
见“辟雍”。
官名。见“公府马曹”。
即官品之等级。
官名。见“司仆寺”。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工部置,掌营缮、制作之事。由工部郎官参领。
官名。东晋、南朝宋置,属太仓令。官名。见“东仓丞”。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职。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协助参领处理旗务。雍正元年 (1723) 改为副参领,遂成定制。
科举名。又称南北通注铨法。分见 “北选”、“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