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科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支发舰队、军港、船坞、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薪饷津贴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宣统二年(1910),改属军储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支发舰队、军港、船坞、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薪饷津贴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世祖至元十年 (1273) 由衣甲库改立,隶军器监、武备寺。置提点、大使各二员,副使四员。官库名。元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以衣甲库改置,属武备寺,秩从五品,设提点、大使、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秩正九品上。元朝沿置,属十四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上,称正纪郎。见《金
官名。东汉属宗正,为公主家令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佐令执掌公主家事务。北齐亦置。隋朝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皆置。唐朝先为正九品,玄宗开元初改为从八品下,亦称公主邑司丞。官名,俸三百石,助令掌公主家总
官名俗称。亦称房官,即同考官。因明清乡、会试时,同考官各居一房,分卷取士,故名。时有十七房、十八房、二十房之称。详“同考官”。
见“十猛将军”。
官名。三国魏始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华林园令一人,六百石,第七品。主华林园,本名芳林园,避少帝讳改名。”属光禄勋。西晋沿置。其园本在洛阳,东晋南迁,又以三国吴所建华林园为御苑,南朝继续增建,皆
忠于职责。《左传·昭公二十年》: “守道不如守官。”
本指同官僚属,泛指官吏。《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的《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为掌理黄河全部及其支流测量疏濬溉灌及一切兴利防患筹款施工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七等,低于伯。亦作为赏赐。《魏书·侯刚传》:“(候刚)进爵为公。以给侍之劳,加赏散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三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