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另补别缺授官之例。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皆用此称。参见“改班”。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另补别缺授官之例。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皆用此称。参见“改班”。
官名。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设钦差大臣,办理外交及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故名。时由两江总督兼。二十四年,改两广总督兼。咸丰八年(1858),复归两江总督兼。十年,改南洋通商大
郡分职吏名。东汉置,《后汉书·百官志五》引《汉官》,河南尹所属有监津掾,属于道桥掾、史一类。参见“道桥掾史”。
官名,宓羲时的中官称黄龙,掌佐国君理国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宓羲龙师名官。”注:“应劭曰:师者,长也,以龙纪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白龙,冬官为黑龙,中官为黄龙。”
官名。明朝鸿胪寺副长官。分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时曾升为正五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主爵曹,“掌封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又称贡士。魏晋南北朝以前,由地方州郡向朝廷选送人才。唐宋以后,则以科举诸科考试统称为贡举。(1)西周春秋时诸侯有贡士于天子之制,又有乡举里选之制。至汉代泛称官吏向君主荐举人员为贡举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正二命。
官名,汉置,太尉府和郡县皆有贼曹,其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史,掌盗贼事。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
官名。元朝置,为太府监次官,员六人,从三品。官名。元代太府监的副长官,地位在太府太卿之下。秩从三品,员额六人。参见“太府监”。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宗室传》:“孙皎字叔朗,始拜护军校尉,领众二千余人。”武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孙皎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吴书·孙静传》子皎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