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士
南宋效用兵资级名。为效用十资之一。位在守阙效士上、守阙听候使唤下。
南宋效用兵资级名。为效用十资之一。位在守阙效士上、守阙听候使唤下。
官名,汉置,为典属国属官,掌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属国》,参看“典属国”条。
散阶称号。金朝置,为武职从八品上之封阶,乃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九阶。元朝袭之,升为从七品,敕授。明朝未置。清朝为武职正九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十七阶。乾隆五十一年(1786)始增此称。初,绿营正九品无封赠
官名。渤海国官,殿中寺次官。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
刑部都官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员外郎,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沿置。北宋
官名。北魏置。掌京邑诸市。定都平城时属代尹,迁都洛阳后属司州牧。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北齐时设东、西市署,各置令、丞。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掌京县商业贸易。
监狱名。唐始置府狱,由府参军事主管,宋代为府院狱。明清称府监,由府司狱司管理。
见“把总”②。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八品下。
尚书台、御史台等官署的属吏。《晋书·艺术·戴洋传》: “吴末为台吏,知吴将亡,托病不仕。”《旧五代史·职官志》: “(御史中丞卢文纪) 令台吏谕以旧仪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