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籍院少监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次官。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次官。
官名,汉置,为刺史佐吏,掌文书等。《汉书·朱博传》:“(博)迁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后博徐问,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参见“钦差大臣”。
官署名。明朝置,隶户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收存浙江、江西、湖广、山西、四川等布政司及南直隶各府州岁解丝绢、毛皮等物。嘉靖中 (1522—1566) 革。官库名。明置,掌浙江、四川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上林苑事务,以上林部丞为长官,属司农寺钩盾署。
官名。清末新陆军一军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一品,正都统充,简放。职统领一军。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即“江苏清吏司”。
官名。辽置,为遥辇九帐大常衮司的长官。见“遥辇九帐大常衮司”。
官名,为太官令的佐官,掌膳具。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官令”条。官名。东汉太官令的佐官,《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甘丞主膳具。”
官名。南诏官,每百家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