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籍院监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长官。
官名。渤海国官,文籍院长官。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文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宫廷医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船匠长,军衔为准尉。
官名。同“典命”。周朝置。掌诸侯群臣爵秩等级。《大戴礼记·朝事》: “是故古者天子之官,有典命官掌诸侯之仪”,“以等其爵,故贵贱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
官名。春秋战国时置。《吕氏春秋·季夏纪》:“令渔师伐蛟取鼍,升龟取鼋”。高诱注: “渔师,掌渔官也。”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长上渔师十人,短番渔师、明资渔师百二十人。官名,掌鱼。《吕氏春秋·季夏纪》:“是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辽朝宫帐杂役。掌宫中衣物裁造等事。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例由著帐户充任。
官名。即太子家令寺丞。
见“按察司”。官署名。明置,其官有使、副使、佥事等。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澄清吏治。副使、佥事掌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屯田、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隆祥使司,掌大承天护圣寺钱银出纳,设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置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