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盩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掌管甲兵。北周依《周礼》置司甲中士,正二命,司甲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
流外官名。隋朝始置,属太史局。唐司天台置五十五人,八考入流,由保章正(隋称历博士)教习历法,又有装书历生五人。宋初沿置,隶司天监,掌测验浑仪,同知算造、三式。神宗元丰(1078—1085)中罢司天监,
渠通巨,率通帅。渠率即大帅,又称渠长、渠魁。多用于敌军主将或少数民族首领。《汉书·吴王濞传》“胶西王胶东王为渠率,与菑川、济南共攻围临菑。”参看“渠帅”条。
爵名。西晋置,专授给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灭吴后,封孙皓为归命侯。北齐亦置,从五品。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刑部置,分属都官司,掌配隶人名籍。哲宗元祐四年(1089),并入举叙案。徽宗崇宁二年(1103)复置。南宋沿置。由都官郎官领之。
官名。隋朝岐州监次官,视正九品。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
官名。隋置,属长秋监,见该条。
官名。 西周置。 掌礼法仪容。 《簋铭》:“皇祖考司威义(仪), 用辟先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