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参见“知府”。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唐于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元稹等十六人及第。宋于真宗、仁宗时诏举。
官名。西周置。《葡亚角铭》:“王锡葡亚奚贝”。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官名。麴氏高昌国兵部次官,协助兵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
武官名。南朝宋置,掌领虎贲士宿卫。《资治通鉴·宋纪十》记大明二年(公元458年)有“虎贲主孟蚪”。胡三省注:“虎贲士,主虎贲氏。”
吏员名。宋初置于太府寺,员额一人,掌文牒之事。元丰改制后废。
战国时期官吏告假还乡。《战国策·秦策一》:“商尹告归。”官吏请假回家。《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
官名。元朝供膳司设辅用库,其长官为大使,掌规运钱息,以给供需。见《元史·职官三·辅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