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天散官名。金朝置。二十五阶之第三阶,秩从四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置。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钦授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初设茶房三人,清茶房四人,膳房二人。康熙六十一年 (1722)增设饭房一人。雍正元年 (1723) 又增设膳房二人。初隶总领、副
官名。辽、金、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位招讨使之下,协掌司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正六品。位次招讨使,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
①官名合称。唐朝审理重大案件,刑部尚书或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大三司使,刑部郎官、侍御史、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 唐朝太子监国,詹事、左庶子、右庶子为三司使。②官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
官名。西汉初为中尉属官,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中尉为执金吾,仍隶之,有三丞,掌京师武库兵器,洛阳、大将军等处亦置。东汉沿置,秩六百石,主兵器,丞一员。三国魏置,七品,主藏兵器。西晋沿置,隶卫尉,出
参见“宗正丞”。官名。唐宋皆置,为宗正寺长官卿的佐官,协助卿掌皇族属籍等。参看“宗正寺”条。
官名。唐代太子内坊局的属官有内阍人,掌承诸门出入管钥,内扇、灯烛。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坊局》。流外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员额八人,秩流外六品,掌承诸门出入管钥、内伞扇、灯烛。
即“帮办翼尉”。
北魏的一种封爵制度。即王、公、侯、子等爵位,皆可假授,称假王、假公、假侯、假子等。其地位低于同级真爵。《魏书·官氏志》:孝文帝延兴二年(472) 诏:“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
参见“左中兵郎”。